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头条热点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10月1日起,贵州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

    信息发布者:純正农产品
    2021-10-03 06:41:07   转载

    9月29日,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,表决通过《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〉的决定》。本决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。根据《决定》,条例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三条,增加了“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”的规定。来源:多彩贵州网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